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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瑞医药: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导读:多瑞医药: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 于2026 年9 月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夏可钦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夏可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夏可钦女士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夏可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

附件:

夏可钦女士简历

夏可钦,女,1988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2 年8 月至2013 年2 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3 年3 月至2024 年12 月历任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 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夏可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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