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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导读:巨人网络: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30),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澎投资”)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腾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5,57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96,171股后总股本的10.33%。腾澎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806,97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9.05%,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96,171股后总股本的3%。公司于2026年9月3日收到腾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巨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腾澎投资于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4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8%。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腾澎投资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中凯路988号6号楼202室巨人投资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255号6层61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3日
权益变动过程腾澎投资于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3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4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本次减持后,腾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740,844,230变动为718,433,6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8.9803%变动为37.801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巨人网络股票代码002558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241.06001.18
合计2,241.06001.1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巨人投资合计持有股份56,420.511529.686256,420.511529.68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6,420.511529.686256,420.511529.686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
腾澎投资合计持有股份17,663.91159.294015,422.85158.11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663.91159.294015,422.85158.114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74,084.423038.980371,843.363037.8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084.423038.980371,843.363037.8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2026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30),腾澎投资拟自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806,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96,171股后总股本的3%,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8,935,658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7,871,316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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