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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导读:光弘科技: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2、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17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8月26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4、2026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的权益份额进行调整。调 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4人调整为202人,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9人调整为20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558.00万份调整为550.50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3.00万份调整 为595.50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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