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4 月28 日-2026 年9 月2 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382.6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最高成交价为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 元/股,成交总额为9,989.5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 年9 月2 日,本 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 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25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因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 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32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0.1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上限自2026 年6 月17 日起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 施回购股份124.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8.0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7.96 元/股,成交总额为999.8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6 年4 月29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截至2026 年5 月30 日,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 《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5 月30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026 年4 月28 日-2026 年9 月2 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382.6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最高成 交价为8.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 元/股,成交总额为9,989.52 万元(不含交 易费用)。截至2026 年9 月2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方式、回购价格、 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和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计划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4)。2026 年4 月29 日-2026 年7 月25 日,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76.93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34%,增持金额为7,20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7 月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 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上海罗颉思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 增持数量、增持金额以增持期满时或增持完毕时的数量为准。经核查,除上述情 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 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 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 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 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 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票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 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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