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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导读:东阳光: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编号:临2026-89号债券代码:

242444债券简称:

东科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8月4日~2027年2月3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51.33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6,499,676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5%
实际回购金额59,995.6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55元/股~37.81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十二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51.3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77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8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6年8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阳

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26-83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499,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7.8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1.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995.6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2026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6亿元人民币(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6-74号)。

除上述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997,1320.277,997,1320.2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001,557,92799.733,001,557,92799.7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16,499,6760.55
股份总数3,009,555,059100.003,009,555,059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的,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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