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和顺石油: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更新后)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湖南・长沙
2026 年9 月14 日
目录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1.1.....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5
的议案
1.2.....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
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7 ...... 9
1.4..... 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石油”)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 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相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选项位置处打√确认。对于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议案,现场参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应计为“弃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同时 也应履行相关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 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征得会议主持人的 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相关,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 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他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 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造成 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14 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 号和顺大厦公司会 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忠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与会人员签到登记;
2、宣读会议须知;
3、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
5、宣读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议案后对所有议案逐项现场投票表决 或网络投票表决;
7、计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8、宣读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湖 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6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顺石 油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和顺 石油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议案二: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顺石油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 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议案四:
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陈琬宜女士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受让取得公司股份10,314,360 股。由于陈琬宜女士系中国台湾省人士, 依据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公司拟向属 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 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并设置投资总额的上限为 人民币5.4 亿元,具体登记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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