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众泰汽车:关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部分股份被裁定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部分股份被裁
定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众泰汽车”)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处置专户”)所持本公司43,988,003股股票已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26年9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粤0303执14947号之二】,因冻结股票数量可能超出本案执行标的金额,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解除处置专户名下22,014,428股股票的冻结。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置专户股票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处置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本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票数量 | 占其所持股票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解冻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否 | 43,988,003 | 17.45% | 0.87% | 否 | 2026-09-01 | 2029-08-31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处置专户股票本次被裁定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处置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本次被裁定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冻结股票数量 | 占其所持股票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裁定解冻日 | 解除司法冻结执行人 |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否 | 22,014,428 | 8.73% | 0.44% | 否 | 2025-12-08 | 2026-09-02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三、处置专户股票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处置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票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252,127,319 | 4.999999% | 65,658,454 | 26.04% | 1.30% |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预留的偿债股票在清偿债权后仍有剩余的,剩余的偿债股票公司可以进行公开处置,处置变现价款在支付相应的处置成本后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上述被累计司法冻结的65,658,454股股票将暂时无法进行公开处置,但不会对处置专户其余股票的处置产生影响。
(二)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处置专户前期被冻结的股票已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指令所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在三十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变价所得款项清偿被执行人众泰汽车所负债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处置专户累计被司法冻
结的65,658,454股股票均存在被强制执行风险,上述股票的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粤0303执14947号之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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