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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梦数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导读:达梦数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达梦数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达梦数据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达梦数据业务情况,对达梦数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6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6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及其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6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达梦数据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达梦数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达梦数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达梦数据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达梦数据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达梦数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6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无控股股东,达梦数据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6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无控股股东,达梦数据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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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6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6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6年上半年度,达梦数据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26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达梦数据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经营相关风险1.管理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管理层决策及募投项目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控机制、运营效率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面临更高要求。若管理层未能及时提升管理能力并优化管理体系,将可能导致管理体系滞后于业务发展,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渠道销售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客户覆盖区域多元,软件授权业务采用以渠道销售为主、直销为辅的模式。对此,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渠道商的管理力度,不断完善渠道体系建设,以提升渠道运营效率与管控能力。尽管如此,若公司未能对核心渠道合作伙伴实施持续有效的管理,仍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一体机业务所需数据库节点服务器、存储节点服务器等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存储晶圆市场供需影响较大。去年以来,受AI算力建设加速、云计算需求爆发及存储晶圆产能集中度高、扩产周期长等因素影响,存储相关原材料价格持续上行,推高公司备货成本与资金占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则可能导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均可能对公司一体机业务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相关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作为需求型和技术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才是公司持续创新的基石。然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人才争夺加剧。若未来行业格局、研发所在地经济环境或竞争对手人才策略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技术人才流失及新技术人才引进困难的双重挑战,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风险。

2.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经过数十年积累,已形成行业领先的研发实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保密,通过及时申请专利及建立完善的内控制

度予以保障。然而,公司核心技术仍面临因人员流失、技术泄密或专利保护失效而外流的风险。一旦发生,将削弱公司的技术壁垒和市场竞争力。

(三)财务相关风险

1.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当前数据库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已建设的项目亦存在特定的更新换代周期,公司未来在该领域实现销售收入持续增长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国家产业政策对基础软件行业发展及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影响,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调整,导致下游行业核心系统信息化建设进度放缓或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可能面临收入增长趋缓的风险。

2.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仍随营业收入增长而持续增加,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四)行业相关风险公司所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竞争比较激烈,目前国际数据库公司仍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国际巨头企业拥有产品线丰富、技术储备深厚、研发团队成熟、资金实力较强及较早进入国内市场的先发优势。与国际巨头相比,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尚处于弱势地位。同时数据库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较快,传统关系型数据库面临云原生、分布式数据库的冲击,公司需不断投入研发以保持竞争力。

(五)宏观环境相关风险公司适用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涵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若未来国家对于基础软件行业的扶持政策发生调整,或公司因其他原因不再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与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12,809,435.15523,080,862.823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023,536.56204,675,088.62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133,236.53188,562,056.8410.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3,350.829,573,865.64-52.86
主要财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75,716,234.383,699,522,856.264.76
总资产4,334,254,870.384,399,021,774.13-1.47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951.817.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951.817.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51.671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96.13减少0.3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75.65减少0.1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2.5621.36增加1.20个百分点

(三)变动合理性分析

1.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6.27%,一方面得益于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提速、采购需求持续释放;另一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攻坚核心技术、升级迭代产品,统筹推进市场拓展与生态搭建,依托标杆项目落地实现全栈方案规模化推广,数据库产品竞争力和行业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党政、能源、金融、信息技术、建筑、医疗等多行业收入同步增长;

2.2026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2.86%,主要原因系:(1)公司为满足业务增长需求,加大了原材料采购及备货力度;(2)业务持续扩张导致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及税费同比增长;(3)市场拓展及规模扩大导致经营费用同比增长,上述三项因素叠加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速阶段性高于现金流入增速。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内核独立研发,技术路线自主

40余年来,达梦数据始终坚持走自主原创的技术路线不动摇。公司牢牢掌握数据库领域核心前沿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构建起中国数据库的“代码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授权发明专利481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451个,其他知识产权92个,共计知识产权1,026项。

(二)产品优势:全栈产品组合,应用场景广泛

公司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数据库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公司产品实现了从大型通用关系型数据库向全栈数据产品延伸。丰富的产品线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满足用户多元化数字转型需求,应用场景广泛。

(三)服务优势:立体矩阵服务,保障高效交付

公司多年来持续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依托“区域+行业”的矩阵式服务体系和强大的原厂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建立起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实现服务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统一规范、高效可靠的全链条原厂技术服务支持。

(四)生态优势:创建优良生态,凝聚产业合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共创行业可持续发展生态链,截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已与产业链上下游多家厂商完成17,000余款产品兼容适配,全面兼容网信生态,并与重点行业TOP级ISV及渠道伙伴达成深度合作,凝聚起强大的产业生态合力。

(五)人才优势:汇聚高端人才,筑牢发展基石

公司一直坚持核心技术完全自研,致力于打造国内数据库人才高地。目前已成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高校联合研究中心等人才机构,培养了一支团结、稳健的精英团队,过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赢得了客户和伙伴的高度信赖和认可,为公司和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澎湃活力。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原始创新与核心技术的独立研发。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16,08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90%。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56%,较上年同期增加1.20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稳步推进各项研发项目,并对技术创新成果积极申请专利保护。2026年1-6月,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48个,软件著作权16个,其他知识产权26个。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481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451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0,608.75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165,224.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7,654.95
二、募集资金净额157,569.0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2,876.58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26,568.92
减:现金管理金额53,150.0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3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485.5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7,458.75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0,608.75元。

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达梦数据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冯裕才。2026年1-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5年8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于近期收到湖北省应城市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及《留置通知书》,对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皮宇先生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

施。202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应城市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管护通知书》,对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陈文女士立案调查并实施管护措施。

2025年12月1日,公司公告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解除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应城市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应城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皮宇先生的留置措施。2026年2月14日,公司公告披露《关于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解除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公司于近期收到湖北省应城市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应城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陈文女士的留置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陈文女士已能正常履行高级副总经理职责。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通过访谈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查询公开信息等方式了解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皮宇先生及陈文女士均能正常履行相关职责。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并督促达梦数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保荐机构未发现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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