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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关于收购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公告

导读:盛屯矿业:关于收购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26-06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下属公司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烽源”)拟以70,850万元收购刘宗俊持有的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西藏海腾实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协议生效的前置条件亦未全部达成,后续股权交割、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等手续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或交割条件未能全部满足,或标的公司资产及权属文件存在未披露的瑕疵、权利限制或其他重大不利情形,或在交割过渡期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无法按期完成交割。同时,标的矿山目前处于探矿权阶段,后续需

依法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涉及多项专项报告编制与行政审批,审批周期较长且存在政策变动风险,若因评审不通过或政策收紧导致采矿许可证无法按时取得,将直接影响矿山建设进度及预期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下属公司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烽源”)拟以70,850万元收购刘宗俊持有的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西藏海腾实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西藏海腾实业拥有“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许可证号:XT5400002008123010021073。首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后经过多次延续、变更,新的许可证于2026年8月28日颁发,矿权有效期为2026-07-28至2031-07-27,勘查面积为42.0668平方公里。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2025年9月30日出具的勘探报告,除铅锌资源外,已查明的银金属量达到国内大型银矿标准。

本次交易对价系公司在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进行多番谨慎评估,经交易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后,按一般商业原则达成。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购买□置换□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是√否
交易价格√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70,850万元?尚未确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____________
支付安排?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满足相关先决条件后,受让方按照主管税务部门核定的转让方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进行首笔付款,并将剩余股权转让对价扣除2,000万元尾款后的余额支付至协议各方共同指定的公证处提存账户,待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及交割交接工作完成后,公证处将提存款项支付给转让方。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后6个月届满,受让方支付尾款2,000万元,若转让方存在违约情形,将从尾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赔偿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是√否

(二)本次交易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刘宗俊,中国国籍,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任职情况:西藏海腾实业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宗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刘宗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刘宗俊持有的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1686846026M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是√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是□否
交易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向标的公司增资□其他,___
成立日期2011-08-15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安居小区西侧二楼4-1号
法定代表人刘崇武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普查(有效期限至:2019年5月29日);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加工、销售;矿业投资;矿业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2)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刘宗俊650万元65%
2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350万元35%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650万元65%
2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350万元35%

3)其他信息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目标公司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

经查询,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65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是□否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8,167.448,065.34
负债总额8,889.238,763.12
净资产-721.80-697.78
营业收入--
净利润-24.01-114.42

(三)本次交易涉及探矿权概况

1、地理位置:探矿权行政区划隶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管辖。位于林周县城72°方位直线距离约69km;距墨竹工卡县城10°方位直线距离约50km。Ⅰ、Ⅱ矿段属林周县唐古乡管辖,矿区至拉萨距离约205km,交通较为便利。

2、主要权证情况和生产情况:西藏海腾实业拥有“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许可证号:XT5400002008123010021073。首次设立时间为2003年,后经过多次延续、变更,新的许可证于2026年8月28日颁发,矿权有效期为2026-07-28至2031-07-27,勘查面积为42.0668平方公里。

该项目目前尚未形成生产。

3、资源储量情况:

矿权共划分四个矿段(Ⅰ、Ⅱ、Ⅲ、Ⅳ矿段),共圈定16条矿体。其中Ⅰ矿段圈定7条银铅锌矿体,Ⅰ―1矿体为主要矿体。Ⅱ矿段圈定4条银铅锌矿体,Ⅱ―1、Ⅱ―2矿体为主要矿体。Ⅲ矿段圈定5条矿体,其中4条为银铅锌矿体,1条金矿(化)体。Ⅳ矿段工作程度较低,仅圈定18个矿化点。

主要矿体为Ⅰ―1、Ⅱ―1、Ⅱ―2,银资源量占勘查区查明银总资源量的

81.65%;铅锌资源量占勘查区查明铅锌总资源量的79.31%。

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2025年9月30日出具的勘探报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巴嘎拉(东)矿区铅锌矿勘探探矿权范围内I、Ⅱ矿段累计查明银铅锌(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767.7万吨,金属量:Ag1140吨,平均品位148.50g/t;Pb196992吨,平均品位2.57%;Zn332546吨,平均品位

4.33%。其中:

探明资源量:矿石量259.9万吨,金属量:Ag646吨,平均品位248.56g/t;Pb106707吨,平均品位4.11%;Zn158495吨,平均品位6.10%。探明级矿石量占比为

33.85%;

控制资源量:矿石量310.9万吨,金属量:Ag291吨,平均品位93.60g/t;Pb62843吨,平均品位2.02%;Zn114338吨,平均品位3.68%。控制级矿石量占比为

40.50%;

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96.9万吨,金属量:Ag203吨,平均品位103.10g/t;Pb27442吨,平均品位1.39%;Zn59713吨,平均品位3.03%。推断级矿石量占比为

25.65%。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6年6月30日为估值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并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报告》(鹏信咨询字[2026]第YKM0020号)(以下简称“《估值报告》”)。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其于估值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109,579.94万元。

本次交易参考上述估值结果,同时综合考虑西藏海腾实业的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西藏海腾实业100%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109,000万元,本次收购西藏海腾实业65%股权的交易对价为70,85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方法√协商定价√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开挂牌方式确定?其他:
交易价格√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70,850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其他,具体为: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评估/估值价值:_109,579.94_(万元)评估/估值增值率:__15,281.58_%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本次交易对价系交易双方在参考估值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收购合作协议

1、协议主体甲方(转让方):刘宗俊乙方(受让方):四川盛烽源矿业有限公司丙方(标的公司):西藏海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

3、交易价格西藏海腾实业65%的股权的对价总额为人民币70,850万元。

4、支付方式主要内容:

(1)受让方于税务核定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代缴个人所得税,该款项直接抵减转让款(金额以实际缴纳为准);

(2)受让方将总价款扣除个税及2,000万元尾款后的余额,于个税核定后3个工作日内提存至协议各方共同指定的公证处提存账户,待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及交割交接工作完成后,公证处将提存款项支付给转让方;

(3)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后6个月届满,受让方支付尾款2,000万元,若转让方存在违约情形,将从尾款中扣除违约金或赔偿款。

5、交割先决条件:

(1)受让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向主管税务部门代付转让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2)标的公司准备齐全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全套资料,且转让方、受让方、西藏地矿集团及标的公司均已完成签字盖章。

6、交割交接

(1)各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完成股权交割,自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与受让方完成相关事项及资料的交接。

(2)转让方应当按时完成交割,并有义务促使标的公司完成相关交割事项。在完成交割程序过程中,若需受让方签署相关文件或提供相关资料,受让方应当予以配合。

7、违约责任

(1)受让方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受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按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超30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因催收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方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

转让方违反协议中约定的陈述和保证等义务,应赔偿受让方直接损失,上限为股权转让对价总额;若受让方或标的公司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则相应减轻转让方责任。

转让方违反协议中关于标的股权和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相关情况的陈述和保证的,可能对标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除转让方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给予转让方不少于30日整改期,整改完成后不得解除。

因转让方自身原因(含权属、债务纠纷等)且无正当理由导致未按时过户的,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30日,受让方有权解除协议。

对于转让方的违约责任,受让方有权从第三笔转让价款中直接扣减经确认的损失,不足部分可继续追偿,但总赔偿额以转让方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总额为限。

8、协议的生效要件

股份收购合作协议应当以以下条件达成作为协议生效要件:

1.西藏地矿集团与受让方签订关于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巴嘎拉(东)铅锌矿联合勘查及合作开发协议;

2.西藏地矿集团已经出具同意放弃针对本次交易中标的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文件;

3.西藏地矿集团与受让方对于标的公司章程修订文本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4.转让方刘宗俊已经签署《承诺及确认函》,对已经如实披露标的公司资产负债、或有负债及标的矿权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和承诺,并同意对因隐瞒、遗漏或披露不实所造成的受让方及标的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购的银铅锌矿的银金属量达到大型矿床规模,铅、锌均为中型矿床规模,银铅锌品位中等,矿石品质较好。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效增厚公司银、铅及锌等金属的资源保有量,进一步优化公司矿产资源组合,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收购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有色金属矿业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

七、交易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协议生效的前置条件亦未全部达成,后续股权交割、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等手续能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或交割条件未能全部满足,或标的公司资产及权属文件存在未披露的瑕疵、权利限制或其他重大不利情形,或在交割过渡期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交易可能面临延期、调整甚至终止的风险,无法确保按预期顺利交割。

本次拟收购的银铅锌矿目前尚处于探矿权阶段,后续开发需依法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涉及多项专项报告的编制与行政审批,审批周期较长且存在政策变动风险。若因评审不通过或政策收紧导致采矿许可证无法按时取得,将直接影响矿山建设进度及预期收益的实现,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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