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湖高新: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丁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峻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选举董事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铭先生、王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丁峻 | 董事 | 2026年9月2日 | 2029年6月16日 | 工作调动 | 否 | 不适用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峻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补选董事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丁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丁峻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丁峻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胡铭先生、王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履行选举程序。
胡铭先生、王松先生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铭,男,47岁(1979年7月出生),民建会员,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现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上市办公室)总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上市办公室)总经理。截至公告日,胡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胡铭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上市办公室)总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上市办公室)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松,男,40岁(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王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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