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骏创科技: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0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 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则制度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0 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四)回购规模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20,000 股,不超过64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0.24%-0.4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
间为960 万元-1,92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五)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 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完成首次回购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6年9 月2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7.81%。
2026 年9 月2 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7.81%,最 高成交价为20.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6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35,916.85 元 (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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