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苏轴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918,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3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彭君雄、张海因工作原因缺席;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周彩虹、财务负责人鲁斌、副总经理徐晓春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918,58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2,128,43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文华、周彩虹、沈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4,78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870,19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股数48,39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文华、周彩虹、沈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4,78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3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00 |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614,675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 2.00 |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2,606,675 | 99.6940% | 8,000 | 0.3060% | 0 | 0.00% |
| 3.00 | 《关于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 2,566,283 | 98.1492% | 48,392 | 1.8508%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庞磊、马雅清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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