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津富士达: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68证券简称:津富士达公告编号:2026-02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123.00万股,于2026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9,875,8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65,290,064.00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35,711,288.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18,874,447.87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23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77,644,447.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0日全部到账。鉴于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等基本情况已发生变化,须相应调整。2026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0,991,7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12,221,7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
由370,991,700股变更为412,221,7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修订章程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第三条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23万股,于2026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22.17万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1,222.1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222.17万股,其他 |
| 类别股0股。 | |
|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第三十四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
| 第四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第四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经股东会 |
| …… | 决议,或者经本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此外,本次修订对于诸如“草案”、“上市后适用”等阶段性表述以及个别文字、格式等进行了调整,不再赘述。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就章程修订相关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前述变更及备案内容最终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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