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贝因美: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证券简称:贝因美公告编号:2026-06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7)。
2026年9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告知函的内容为: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6年
月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了提高会议的效率,减少召开会议的成本,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本公司作为持有贵公司
12.28%股份的股东,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贵公司拟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程序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新增,原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相应增加。除此之外,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会议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号10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
月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提案二、提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时间:
2026年
月
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会议联系人:黄鹂联系电话:0571-28038959传真:
0571-28077045邮编:310053电子邮箱:
security@beingmate.com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9月
日下午
: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
362570。
2、投票简称:因美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6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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