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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导读:柏楚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9 月

目录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6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6

议案二:......7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7

议案三:......8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8

议案四:......11

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

议案五: ......1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本次会议设秘书处负责会务事宜,请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提前20 分钟到场,在会场秘书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 复印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股东 权利。股东要求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问题进行发言或提出质询,请提前到场并在会 议秘书处书面登记发言申请,由主持人安排发言、提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 不超过5 分钟。

四、股东问题将由主持人或主持人指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如与 本次股东会议案内容不相关的问题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主持人及 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为记名 投票,选择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为保障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 得随意走动;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 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措 施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以平等原则对待所 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24 日13 时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 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9 月24 日至2026 年9 月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2026 年9 月24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 年9 月24 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数量,宣读股东 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提议计票、监票人选,通过计票、监票人名单;

(四)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内容进行发言、提问;

(六)主持人及主持人指定的人员回答提问;

(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八)回收表决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 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28)。

议案二: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柏楚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五)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以及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六)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八)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收益的收回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订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行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十)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十一)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 机构;

(十二)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 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十三)授权董事会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四)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十五)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7,150,283.90 元。截 至2026 年6 月30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17,986,831.16 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82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若以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的总股本405,557,343 股计算,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36,034,373.63 元(含税),占公司2026 半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99%。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 归属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8 月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9 月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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