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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金三江: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债券代码:123273

债券简称:三江转债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 司”)查询,公司对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2026 年8 月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5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核查并经 其本人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时间前,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 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前述5 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 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 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 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 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论证过程中亦已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 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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