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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导读:尚品宅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尚品宅配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联儡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伍飞宁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现场查询1次募集资金专户,每月收集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0次

项目

项目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 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事项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6年1-6月,营业收入为117,668.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3,265.45万元和-23,843.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分别为 188.41%和169.53%,主要是公司所处的家居行业受经济大环境尤其是房地产景气度的影响较大。针对公司业绩波动情况,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提示管理层关注收入和利润下滑的原因,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提醒上市公司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保荐人原指派保荐代表人林联儡先生、段念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因段念先生工作变动,其不再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障该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人指派伍飞宁先生自2026年1月28日起接替段念先生履行公司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林联儡先生和伍飞宁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经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相关情形。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联儡 伍飞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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