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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兴源环境: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6-085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回购概述

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疏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源浙疏”)持有的浙江疏浚3.867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疏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源浙疏将进行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JU733U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望梅路1588号5幢1006室
出资额人民币2,57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兴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08-1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宁波兴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631.75万元,持有63.49%出资份额,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出资260.00万元,持有10.12%出资份额,为有限合伙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离任职工监事合计出资220.00万元,持有8.56%出资份额,为有限合伙人;15名核心员工合计出资458.25万元,持有17.83%出资份额,为有限合伙人。(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合伙人中,宁波兴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职工监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中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关联关系
刘红军副总经理501.9455高级管理人员
詹丽琴职工监事(离任)200.7782离任职工监事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浙江疏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146914286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586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靳晓东
成立日期2000-01-2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前本次股权变动后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兴源环境96.1329%兴源环境100.0000%
兴源浙疏3.8672%--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浙江疏浚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11,511.3430,448.88
净利润737.1610,349.29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44,713.95144,717.84
负债总额82,052.1282,769.99
净资产62,611.8361,947.86

2025年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疏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第A0725号),浙江疏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7,60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浙江疏浚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订,主要条款如下:

转让方(甲方):杭州兴源浙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乙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3.8672%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2,570.00万元的对价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不晚于2027年6月30日。

2.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包含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权利与义务。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公司的盈利或亏损以及标的公司存续的债权或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二)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股权的权益、义务即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2.乙方负有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

3.甲乙双方按本协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三)违约责任

1.各方均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损失仅指一方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承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责任。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日以上,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且须尽快达成书面协议。

(四)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各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3.协议解除后,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是任何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且通过乙方董事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是公司从自身以及浙江疏浚的经营现状、发展战略角度考虑,回购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

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无关联交易发生。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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