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利亚德: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基本情况概述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8 月18 日、 2026 年9 月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于2024 年3 月11 日至2025 年3 月10 日期间回购的尚未出售的3,110,000 股 股份进行用途调整,将原定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9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11,977,222 股变更为 2,708,867,222 股。(注:前述股份数量均以实际注销时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二、需要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 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签字确认);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签字确认)。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签字确认);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签字确认)。
2、申报时间:
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10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邮编:100091
联系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62864532
邮箱:leyard2010@leyard.com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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