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质集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证券简称:信质集团公告编号:2026-043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会议室。
5、召集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尹巍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47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3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1%。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07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71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1%。
(4)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 总表决情况 | 120,228,000 | 98.7447% | 1,510,600 | 1.2334% | 17,800 | 0.0145% | 719,200 | 0.176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 1,868,400 | 54.8722% | 1,510,600 | 44.3642% | 17,800 | 0.5228% | 8,200 | 0.002% | |||
| 摘要的议案》 | 决情况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0,228,000 | 98.7447% | 1,510,600 | 1.2334% | 17,800 | 0.0145% | 719,200 | 0.176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868,400 | 54.8722% | 1,510,600 | 44.3642% | 17,800 | 0.5228% | 8,200 | 0.002% | |||
| 3.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0,233,700 | 98.7494% | 1,510,600 | 1.2334% | 12,100 | 0.0099% | 719,200 | 0.176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874,100 | 55.0396% | 1,510,600 | 44.3642% | 12,100 | 0.3554% | 8,200 | 0.1762% | |||
| 4.00 |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0,994,700 | 99.3677% | 731,400 | 0.5972% | 38,500 | 0.0314% | 711,000 | 0.174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635,100 | 77.3891% | 731,400 | 21.4802% | 38,500 | 1.1307% | 0 | 0% |
本次股东会共有4个议案,其中,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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