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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导读:万向钱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股票代码:000559编号:2026-047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40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79.84万份;行权价格为3.86元/份。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

日至2024年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

日,公司披露了《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九)2026年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审计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1.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3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5月6日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公司2025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26.06%,高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且高于对比企业2025年50分位值水平;2、公司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11.33%,高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综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行权条件。
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Am)业绩考核触发值
第二个行权期(1)2025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比企业50分位值水平;(2)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1)2025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比企业50分位值水平;(2)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8.0%,且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相应的股票期权方能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具体如下:根据公司制定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满分值为100分)。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25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T)均为90分及以上,当期对应行权比例为1;其他在职的148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T)分布在60≤T<90,当期对应行权比例为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在公司层面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务板块层面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确定考核总分值(T),其中考核总分值(T)计算方式为:T%。
适用激励对象公司考核分(B)重大贡献分(S)个人考核分(P)总分值(T)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A/Am)×100,且完成率不低于50%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评分个人绩效考核分T=B×50%+S×20%+P×30%
万向钱潮母公司部门经理及负责人、一般管理人员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A/Am)×100,且完成率不低于50%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评分个人绩效考核分T=B×50%+S×10%+P×40%
万向钱潮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部门经理及负责人、一般管理人员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A/Am)×50,且完成率不低于50%+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完成率(C/Cm)×50,且完成率不低于80%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评分个人绩效考核分T=B×50%+S×10%+P×40%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

(一)期权简称:钱潮JLC1。

(二)期权代码:

037443。

(三)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人。

(四)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379.8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42%。

(五)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价格:3.86元。

(七)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八)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至2027年5月5日。

(九)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日起算,至公告前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十)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潘文标

潘文标副董事长、执行董事150.0045.0030.00%
许小建董事150.000.000.00%
石伯妹职工代表董事25.007.5030.00%
陈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30.007.8326.10%
王文良副总经理100.0030.0030.00%
闻超董事会秘书100.0026.7326.73%
其他人员(405人)4,906.901,262.7825.73%
合计(411人)5,461.901,379.8425.26%

注:1.许小建先生2025年期间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2.石伯妹女士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

3.陈燎先生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任命为总经理,于2026年4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任命为财务负责人;

4.王文良先生于2025年11月14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任命为副总经理;

5.以上授予数量不包含已离职的相关人员的期权数量。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1.公司2024年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303,791,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1.50元人民币现金。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39-0.15=4.24元/股。

2.2025年6月1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303,791,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24-0.18=4.06元/股。

3.2026年5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315,358,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06-0.20=3.86元/股。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激励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如果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379.84万股,将影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对于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后续安排进行注销。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十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因此,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379.84万份。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达到要求,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办理本次行权事项。

十二、审计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审计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集中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十三、律师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会二○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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