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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 于2026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 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 险。提请股东会在本议案所述范围、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高责任 险投保的相关事宜。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中伟先生将本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先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存在利害关系, 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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