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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导读:立方制药: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杨模荣先生自2020 年9 月23 日起任合肥立方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6 年9 月22 日任期 届满六年。公司于近日收到杨模荣先生的辞职申请,申请任期届满后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定要求,杨模 荣先生的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 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杨模荣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模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杨模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杨模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通过后,公司于2026 年9 月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 潘立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 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潘立生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5 日

附件:潘立生先生简历

附件:

潘立生先生简历

潘立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6 月出生,管理学博 士。曾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合肥城建、科大讯 飞、铜陵有色、炬芯科技独立董事,现任美亚光电独立董事。

潘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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