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横河精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志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134,003,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2,922,00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7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081,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081,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081,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3,838,247 | 99.8766% | 156,500 | 0.1168% | 8,900 | 0.0066%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16,241 | 84.7084% | 156,500 | 14.4688% | 8,900 | 0.8228% | 0 | 0% |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孙登、朱亚元(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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