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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导读:精智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精智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方军、谢欣灵被保荐公司代码:688627.SH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批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50.2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23.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经股东会授权,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国泰海通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国泰海通作为精智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承接精智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6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6年上半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项目工作内容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目工作内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9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6年1-6月,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2026年4月1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6年4月1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6年4月30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6年5月6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6年6月1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无。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经验积累,形成相对完善的多技术领域、跨学科的核心技术体系,是公司建立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保证。公司目前已经建立相对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含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和竞业协议等有效措施,但在新产品开发等需要对外合作过程中,有可能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二)技术开发及升级迭代风险2026年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5,496.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9.28%。若在后续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产品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新开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不能契合市场和客户需求,或者公司在研发方向上未能正确做出判断、未能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而进行持续性的技术升级迭代,将会产生研发失败、无法及时响应下游行业的新需求、前期的研发投入难以收回的风险,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典型的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特点,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如果公司无法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研发条件以及发展平台,公司将难以吸引更多的关键技术人才,甚至可能出现关键技术人才流失的情形,对公司产品研发造成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占公司总收入的95.23%,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在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和新型显示器件检测设备领域,前五大客户占据该行业大部分市场份额。如果以上客户的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获得预期的市占率等,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公司产品所在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具有市场、资金及技术优势的境外知名企业,如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领域的爱德万、泰瑞达等市场主流公司,也有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国内公司不断进入该领域。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将

现有的市场地位和核心技术转化为更多的市场份额,则会在维持和开发客户过程中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行业景气度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公司客户有可能根据其下游客户或终端应用市场的需求尤其是增量需求波动而减少资本性支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03,714,323.87443,629,512.5481.17
利润总额76,185,766.9727,946,505.4417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09,868.6230,586,974.255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491,653.5827,382,239.956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9,757,880.24-66,969,530.88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7,439,462.961,723,144,422.703.73
总资产2,532,580,011.842,345,441,630.537.98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0.3357.58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20.3357.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2962.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01.78增加1.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41.60增加0.9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2813.75增加5.5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1.17%,主要系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持续实现突破并形成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半导体测试设备行业的旺盛市场需求等积极因素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增加

172.61%、

59.90%、

62.48%、

57.58%、

57.58%和

62.0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测试业务快速增长,人员薪酬及采购付款规模同比大幅增加,综合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同比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务能力与竞争优势不断增强。

1、半导体存储器测试设备布局完善

在半导体存储器测试领域,公司在ALPG处理器及编译器、高精度TG时序生成器、高速信号互联技术、电测试接口单元及专用集成电路设计技术、DRAM测试及修复技术、多通道信号自动校准技术、宽温区高均匀度老化炉体控制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针对半导体存储器后道测试工艺的全覆盖产品研发,包括晶圆测试机及探针卡、老化测试修复设备及老化修复治具板、FT测试机及治具(DSA)等,公司已经成为核心客户老化测试及修复设备、治具板及探针卡等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公司核心产品已获得国内

头部半导体存储厂商的广泛认可并实现批量交付,积累了丰富的量产经验。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18Gbps高速FT测试机项目。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新技术和新应用在半导体存储器和AI算力芯片方面的新要求,配合客户业务稳步推进开发针对如KGSD、HBM等基于2.5D和3D新一代半导体封装技术的测试技术和设备。

2、XR检测设备业务前瞻性布局引领海外跨越式增长公司长期深耕光学检测、机器视觉等基础核心技术,为XR检测设备业务筑牢坚实技术底座。公司前瞻性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围绕MicroOLED、MicroLED等微显示技术形成完善的检测系统解决方案,并与海外AR/VR头部终端厂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相关检测产品已实现向客户海内外代工厂批量交付,成功切入海外高端微显示供应链。报告期内,公司XR检测相关产品海外收入首次实现大幅增长,展现出又一条业务增长曲线。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在快速迭代的微显示检测领域保持长期竞争优势。

3、产品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与国内头部半导体存储厂商、新型显示制造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核心产品规模化应用于国内头部厂商生产线。其中老化测试及修复设备、探针卡等产品成功实现进口替代,成为国内头部半导体存储厂商主力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斩获单笔含税金额13.11亿元存储测试设备重大订单;在新型显示领域,助力国内头部面板厂多款G8.6AMOLED新产品顺利点亮,相关产线进入稳定量产阶段,同步通过3家面板厂G8.6AMOLED产线关键检测技术方案验证,并取得新客户G8.6检测设备批量订单;在XR检测领域,公司成功获取头部厂商MicroLED量产产线核心检测设备订单,海外市场拓展进程同步提速。依托多元化的设备供给能力与系统化解决方案优势,公司持续助力下游客户优化测试成本、推进供应链自主可控,赋能客户产线良率提升与技术迭代,深度融入产业链核心制造环节,获得下游主流厂商持续认可。

4、产业链资源储备丰富,布局较为完整公司与国际知名厂商、产业链供应商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公司通过自主

研发、合作开发、投资参股以及引进消化吸收等多种方式,快速完成了核心技术积累,并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跨越式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在XR检测领域,公司已率先实现面向海外重要AR/VR终端客户的系统化检测解决方案交付,成功获得国际头部厂商的订单并实现收入;同时,公司完成对国内头部XR终端厂商的战略投资布局,有效打通“检测设备―XR终端应用”的产业链闭环,推动上下游业务深度协同,精准把握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行业高速增长机遇。依托下游终端在XR领域的场景与技术优势,公司可针对性迭代优化检测技术方案,持续适配微型显示器件等新兴领域的高精度检测需求,提前布局XR产业驱动的增量市场。随着上海高端芯片测试设备及前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推进,公司将进一步联动产业链资源攻坚算力芯片测试、ASIC主控芯片自研等关键技术,完善存力、算力、运力、感知多赛道协同布局。

5、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完善,本土化优势明显下游制造产线连续生产属性强,旺季对设备稳定性、技术支持时效性要求严苛,设备故障处置滞后将直接带来产能损失。行业发展初期境外设备普遍存在响应周期长、定制化适配不足等短板,本土化快速服务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壁垒。公司搭建的全流程售后技术支持体系,能够精准匹配客户个性化需求,实现故障快速响应、排查与处置。公司持续构建“研发―制造―服务”一体化经营体系,已在深圳、长沙、苏州、合肥、南京、武汉、上海等重点产业区域完成布局,搭建起辐射国内核心产业集群的多层次服务网络。依托高效、敏捷的本地化技术服务能力,公司持续深化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构筑差异化竞争壁垒。

6、新型显示器件检测技术及量产经验突出在新型显示器件检测领域,公司以光、算、电的核心技术积累为基础,推出了覆盖新型显示器件的Cell和Module制程的缺陷检测及校准修复的各类自动设备,形成有较强竞争力且覆盖主要工艺节点的相对完备的产品线,同时研发检测设备的核心部件及配套治具,是国内领先的

AMOLED检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凭借持续聚焦的研发投入和完善的产

品品质管控系统,结合大量的设备生产制造经验,光学检测及校正修复设备等多类设备在国内取得了稳定的市场份额。面向新型显示检测场景,公司持续提升基于AI技术的缺陷检测与自动分类核心技术能力,成功实现AI自动缺陷分类(ADC)技术的交付落地,有效形成了“硬件+算法”协同驱动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积累、产品布局、客户拓展及服务体系等方面持续推进,核心竞争力保持稳定并不断增强。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确保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及产品领先优势。2026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5,496.17万元,同比增长154.0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28%,较上年同期提高5.53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持续深耕研发创新,以构建系统化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平台为核心目标。目前已构建全栈式自主可控技术矩阵,覆盖电子系统设计、软件算法、精密机械自动化、精密光学领域,可适配半导体器件测试、显示及微显示产品缺陷检测等多类应用场景,核心技术整体水平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知识产权583项,其中发明专利196项、实用新型专利76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此外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258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09,923.2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38,656.46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1,266.79
二、募集资金净额98,656.46
以前年度已累积使用金额29,124.88
本年度使用金额9,312.28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22,3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0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639.38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652.08
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累计收益3,015.7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7,946.69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城支行771877237293228.18使用中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3371101001007200951,409.36使用中
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1887740845560.01使用中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755939970510636-已注销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4403040160000423059-已注销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9550880240694300133-已注销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40001349191002767056,006.58使用中
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40001349191003040960.06使用中
南京精智达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文德路支行55474888847642.48使用中
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园区行政中心支行526182827592260.02使用中
合计7,946.69

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截至2026年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张滨董事长、总经理18.56%1.05%
姓名公司职务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曹保桂董事、副总经理0.54%
崔小兵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0.40%
李光耀副总经理0.42%
梁贵副总经理0.39%
彭娟董事会秘书0.40%

注1:以上间接持股情况的计算方式为直接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乘上述人员持有的直接股东合伙企业份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已归属数量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曹保桂董事、副总经理10,00004,0004,00010,000
李光耀副总经理10,00004,0004,00010,000
崔小兵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0,00004,0004,00010,000
梁贵副总经理10,00004,0004,00010,000
王磊职工董事、副总经理10,00004,0004,00010,000
谢思遥董事030,0000030,000
彭娟董事会秘书021,0000021,000
合计/60,00051,00024,00024,000111,00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6年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田方军谢欣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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