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争民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2026 年9 月4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4 日14:30 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 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莹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 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日喀则市慈善总会捐赠资金的议案》
8 月26 日,尼泊尔一侧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口 岸重大人员伤亡、失联。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切实履 行国有上市公司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日 喀则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200 万元,助力吉隆“8・26”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 及后续恢复重建工作。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日喀则市慈善总会捐赠资金的公告》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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