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东时: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裁决书(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为仲裁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121,724,50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就本次仲裁请求金额确认相关资产,本次仲裁裁决结果不 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莘县天华宇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莘县振鸿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北京长天鑫桥投资有限公司、荆州丽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荆 州市宇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陆天振、申劲、伍彬、罗莉华
案由:合同纠纷
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收到裁决书(终局裁决)
本次仲裁的主要内容及理由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99)。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5)京仲案字第09433
号】,本案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仲裁时效抗辩,仲裁庭经审理认为,现有 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债权存在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案涉债权仲裁时效 期间已届满,据此作出如下裁决:
1、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2、本案仲裁费788,131.36 元(含仲裁员报酬445,659.96 元、机构费用 342,471.40 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就本次仲裁请求金额 确认相关资产,本次仲裁裁决结果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四、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详见《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21)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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