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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导读:多浦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多 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浦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多浦 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 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公司、基金、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四)投资期限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 资金安全的专业理财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进行,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进一步提 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董事会审议

2026 年9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申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俊

白毅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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