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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日丰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就景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7,015,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3,547,700股)的60.8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4,776,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3,547,700股)的60.4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38,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8%(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3,547,700股)。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31,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

专户回购的股份数3,547,700股)的0.6007%。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通讯结合参会的形式召开。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光纤预制棒及光纤项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96,492,51799.8241%493,4000.1661%29,1000.0098%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409,26382.1780%493,40016.8295%29,1000.9926%00%
2.00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96,441,11799.8068%530,9000.1787%43,0000.0145%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357,86380.4247%530,90018.1086%43,0001.4667%00%
3.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96,431,51799.8035%143,5000.0483%440,0000.1481%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348,26380.0973%143,5004.8947%440,00015.008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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