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恒生电子: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68 人调整至1366 人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100 万份调整至3099.85 万份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公司”)《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于2026 年8 月 17 日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9 月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7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和认可。
2、2026 年8 月1 日至2026 年8 月1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8 月12 日,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3、2026 年8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
4、2026 年9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适合参与激励计划等原因放弃 或取消其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份额,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拟由1368 人调整为1366 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100 万份调整至3099.85 万份。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68 人调整为1366 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100 万份调整至3099.85 万份。除上 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如下意见的法律意见书:
1、公司调整2026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授予数量事项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3、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均 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已经满足;
4、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并办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计划调整与授予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26 年9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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