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人保: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或中国人保)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的资本金。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
3.假设本次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为2,024,291,497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均分别为0%、3%和6%;
5.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7.公司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500亿元,转股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假设该可转债稀释对2026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与2025年度相同。
(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 | 发行前后比较(2026年12月31日/2026年) | |
| 不考虑本次发行 | 考虑本次发行 | ||
| 普通股总股本(百万股) | 44,224 | 44,224 | 46,248 |
|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百万股) | 44,224 | 44,224 | 44,393 |
| 假设情形1: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均为0%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6,646 | 46,646 | 46,646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6,646 | 46,646 | 46,646 |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 | 发行前后比较(2026年12月31日/2026年) | |
| 不考虑本次发行 | 考虑本次发行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7,221 | 47,221 | 47,22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7,221 | 47,221 | 47,22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1.05 | 1.0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04 | 1.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7 | 1.07 | 1.0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06 | 1.05 |
| 假设情形2: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均为3%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6,646 | 48,045 | 48,045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6,646 | 48,045 | 48,0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7,221 | 48,638 | 48,63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7,221 | 48,638 | 48,63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1.09 | 1.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07 | 1.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7 | 1.10 | 1.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09 | 1.08 |
| 假设情形3: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均为6%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6,646 | 49,445 | 49,445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6,646 | 49,445 | 49,4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47,221 | 50,054 | 50,05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221 | 50,054 | 50,054 |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 | 发行前后比较(2026年12月31日/2026年) | |
| 不考虑本次发行 | 考虑本次发行 | ||
| (百万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1.12 | 1.1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11 | 1.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7 | 1.13 | 1.1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12 | 1.12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考虑到保险集团公司业务模式的特殊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与原有资本金共同使用,其带来的收入贡献无法单独衡量。根据以上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增加,对公司2026年每股收益有一定摊薄影响。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1.公司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测算中的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测算预估值,最终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实际发行认购情况等确定。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充实公司的资本金。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阶段性有所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一是落实国家金融战略、履行金融央企职责使命的需要。通过补充核心资本金,公司可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科技保险、绿色金融等服务能力,切实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二是适配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需要。面对低利率环境、市场波动及业务扩张带来的资本消耗,本次发行可提升偿付能力,持续满足监管合规要求。
三是提升资本实力、支撑主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充裕的资本空间将助力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扩大风险保障供给、加大长期资金配置,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四是提升长期可持续经营与战略发展能力的需要。本次发行有效充实资本金,拓宽长期发展空间,持续赋能业务转型升级、资产配置优化与科技能力建设,为公司落实中长期战略规划、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综上,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充实资本金,是公司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履行使命担当、夯实资本基础、强化风险应对、推进科技改革的需要,对公司下一阶段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相关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二)人员、技术、市场储备情况人员方面,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广纳多元优秀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与成长体系。建立多元化人才引进及内部培养机制,结合战略与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招聘计划,聚焦国家政策导向与集团战略转型重点方向,引进精算、科技、投资等战略型、紧缺型人才;不断完善职位职级运行规则,畅通各职系间横向转换与多通道晋升路径,并配置相应的绩效激励机制。
技术方面,公司积极推动数字化行动方案实施与企业架构方法试点,加快数字化“无悔”项目群建设,促进业务、技术和数据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核心科技竞争力。优化算力资源布局,有序推进西部数据中心建设,北方信息中心获得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认证。强化科技安全风险管控,取得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完成全部信息系统的分级分类,完善灾备体系建设。系统推进数据治理,加强数据资产统筹管理,加快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持续提升研发水平,构建集团统一技术架构体系,推进研发运维一体化。深化智能科技应用,持续推进集团级智能中台能力建设,引入多种主流基座模型,深化大模型及智能体应用,推动数据工程、知识工程等能力建设,通过自研方式打造保险领域垂直大模型人保宸灵。聚焦科技赋能基层,持续加强需求统筹管理,优化赋能基层、服务基层机制,提升需求响应成效。
市场方面,公司作为主业突出的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拥有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具有广
泛深厚的客户基础。公司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坚持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而非投向具体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以及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为契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推进风险防控,实现规模和效益均衡增长、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协力提升,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通过各项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聚焦集团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发展质效集团保险业务板块将着力稳增长、优结构、提质效。人保财险将积极应对市场结构性调整,统筹新旧动能转换,加强产渠协同,巩固市场地位优势。人保寿险将推进渠道发展“六新”策略,巩固拓展银保渠道优势,积极应对低利率环境挑战,把合理管控负债成本放在首要位置,做厚合同服务边际。人保健康将持续强化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双向赋能,推进健康管理公司建设,强化专业化经营,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多元盈利来源,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人保再保将统筹产险和人身险、国内和国际等业务关系,持续拓展境内外产
险市场合作,加大人身险保障型业务开拓。人保香港将统筹本地、跨境、海外市场,稳步开拓分散型业务,提升在港市场影响力。
(二)推进“保险+投资”双轮驱动体系,优化投资业务集团投资业务板块将着力稳投资、稳收益、提规模,发挥保险投资双轮驱动作用。人保资产将优化资产配置,增强权益主动投资能力,加大结构性机会把握力度,响应中长期资金入市号召。强化固收投资能力,加强利率走势研判分析,加大长久期资产配置。人保养老将兼顾提升中长期业绩与市场拓展,深化投研改革,持续巩固第二支柱基本盘优势,充分利用商业养老金试点政策红利。人保资本将持续强化专业股权投资能力,更大力度推进另类转型,推动主要业务均衡发展。
(三)强化综合运营管理,提升科技赋能成效集团运营板块将着力提能力、优服务、强赋能。人保投控将统筹资产运营、物业服务和不动产项目管理,持续加强能力建设。人保科技将在科技底座建设、数字化项目实施、共享运营服务、保障科技安全等方面做好赋能和支撑。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坚持为股东创造价值和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已制定完备的利润分配程序和机制并严格落实。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落实利润分配相关制度,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并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
见,为广大股东持续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
六、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能够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中国人保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国人保利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6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