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业银行: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 9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2026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行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有关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 苏省烟草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 湖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和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 司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财政 部持有本行123,515,185,240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35.2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四十七 条规定,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 约或者部分要约。同时,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
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 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可以免 于发出要约。
鉴于财政部已承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本次认 购的股份,在本行股东会同意后,财政部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 形。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 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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