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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惠州创投公司)

导读:德赛西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惠州创投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德赛西威股票代码:

0029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7层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

号大隆大厦二期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合计持股不变

签署日期:

2026年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创投公司、转让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创投公司、转让方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德赛西威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人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5,808,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给惠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惠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转让属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
受让方、惠州产投公司惠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可能存在尾差,如有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名称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7层
法定代表人尹毅强
注册资本5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5KFP50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11-1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0752-2855777

惠州创投公司与惠州产投公司双方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惠州产投公司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之日起生效,不设固定终止日期,直至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向对方发出书面终止意向通知。因此,转让方与受让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尹毅强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惠州
马琳董事中国惠州
张峰董事中国惠州
余亮董事中国惠州
汪祥明董事中国惠州

邱海燕

邱海燕董事中国惠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德赛西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49.SZ)23.20%股权。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优化全市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更多参与战略新兴产业,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转让属于惠州创投公司新增一致行动人惠州产投公司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协议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德赛西威股份的计划,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2026年

日,惠州创投公司与惠州产投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惠州创投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89.90元/股的交易价格向惠州产投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5,808,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价款为3,219,189,364.20元。2026年9月7日,惠州创投与惠州产投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在上市公司会议提案、表决及在其他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惠州创投公司与惠州产投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0,299,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4,49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少持股比例6%,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州产投公司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及签署时间

转让方:惠州创投公司

受让方:惠州产投公司

签署时间:

2026年

(二)转让股份情况

本次转让的股份为德赛西威(002920.SZ)A股普通股,标的股份合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6%,对应股份数量35,808,558股。

(三)转让价格本次标的股份的单价为

89.90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219,189,364.20元(大写:叁拾贰亿壹仟玖佰壹拾捌万玖仟叁佰陆拾肆元贰角)。交割完成前,如标的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导致正式交割日前一日收盘价与基准价格偏离超±30%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提出调整转让价格,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并依法履行审批、公告程序。

(四)转让价款支付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30%,转让事项取得证券交易所就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总转让价款70%。

(五)协议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及签署时间转让方:惠州创投受让方:惠州产投签署时间:

2026年

(二)一致行动目的在处理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宜及根据公司章程需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行使提名权、表决权等事项时,双方作为相同的意思表示并采取一致行动。

(三)一致行动的范围双方应在上市公司会议提案、表决及在其他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协议各方如出现协商后未能形成统一表决意见的情况,仍应采取一致行动,以转让方的意见为准。

(四)一致行动人期限本协议不设固定终止日期,直至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

日向对方发出书面终止意向通知。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涉及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八、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其他安排惠创投公司与惠州产投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双方根据《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在处理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宜及根据公司章程需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行使提名权、表决权等事项时,甲乙双方作为相同的意思表示并采取一致行动应在公司会议提案、表决及在其他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转让方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德赛西威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德赛西威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毅强签署日期:2026年9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股票简称德赛西威股票代码0029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7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120,299,592持股比例:20.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35,808,558变动比例:6.00%变动后持股数量:84,491,034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4.1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毅强签署日期: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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