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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导读:文灿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 任刘世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刘世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世博先生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 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刘世博先生自2020 年9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具备与履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 次以上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的情形。

(三)刘世博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集团办主任。刘世博先生 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刘世博

先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与兼任集团办主任职责可明确区分,且能够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提名委员 会认为刘世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通过,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9 月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世博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刘世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且其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刘世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7 日

附件:简历

刘世博先生,1983 年10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 年12 月至2012 年12 月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 年1 月至2020 年4 月历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风控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 秘书。2020 年9 月29 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公司集团办主任,曾获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4A 级履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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