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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导读:瑞晨环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万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4,8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6%)的股东上海馨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馨璞”)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上海馨璞于2026年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8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51.66%下降至50.0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3日,上海馨

璞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6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0,149,2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5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上海馨璞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

,6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50.00%下降至48.7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9月7日收到上海馨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馨璞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馨璞集中竞价交易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10日38.041,002,7200.9997
大宗交易2026年7月24日-2026年9月4日30.222,004,2801.9983
合计3,007,0002.9981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系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馨璞合计持有股份14,805,00014.7611,798,00011.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805,00014.7611,798,00011.7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馨璞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海馨璞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海馨璞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馨璞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股份数量。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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