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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捷汽车: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导读:众捷汽车: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众捷汽车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韩联系电话:021-602550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健雯联系电话:021-602550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1)2026年2月,公司工作人员误用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支付了应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相关金额划转至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在相关披露文件中进行了说明。保荐人
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合计178.95万元;(2)公司在办理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时,应银行要求将该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0.39万元先行划转至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其他一般结算户,未及时划转至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督促公司加强相关人员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加深其对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的认识,并进一步完善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外付款流程,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6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9,536.41元,同比下降98.49%。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不适用
2.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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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韩周健雯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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