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维业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永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股东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永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宜永卿”)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8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君宜永卿出具的《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之日,君宜永卿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君宜永卿 | 合计持有股份 | 7,539,911 | 3.62 | 7,539,911 | 3.6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39,911 | 3.62 | 7,539,911 | 3.6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君宜永卿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宜永卿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君宜永卿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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