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晶丰明源: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导读:晶丰明源: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 2026 年9 月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3、2024 年8 月9 日至2024 年8 月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8 月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24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于2024 年8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9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5 年9 月24 日,公司完成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2025 年9 月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9、2026 年1 月21 日,公司完成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2026 年1 月23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限 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10、2026 年9 月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及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 股,不送红股。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2026 年6 月9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 年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的调整方法为: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为: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7.78 元/股调整为19.13 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为: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数量由1,355,325 股调整为1,897,455 股,剩 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预留授予数量由545,400 股调整为763,560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所作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 整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 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 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监管指南》《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 影响公司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 南》及《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