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晶丰明源:关于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证券简称:晶丰明源公告编号:2026-08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29,922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中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3.9250万股,占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782.6470万股的3.1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9.1400万股,约占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782.6470万股的2.50%,占2024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54.7850万股,约占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782.6470万股的0.62%,占2024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6名调整为214名,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73.9250万股调整为273.12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9.1400万股调整为218.5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7850万股调整为54.625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13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214人,预留授予53人,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四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归属安排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4年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或毛利达到4.50亿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7.00亿元或毛利达到5.20亿元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9.00亿元或毛利达到5.90亿元 | |
| 第四个归属期 |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1.00亿元或毛利达到6.60亿元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7.00亿元或毛利达到5.20亿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9.00亿元或毛利达到5.90亿元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1.00亿元或毛利达到6.60亿元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绩效考核评分 | 合格 | 不合格 |
|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 10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3)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8日,公司对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5年9月24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2025年9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9)2026年1月21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2026年1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10)2026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4年8月27日 | 28.28元/股 | 218.5000万股 | 214人 | 54.6250万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前次调整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5年8月26日 | 27.78元/股 | 54.5400万股 | 53人 | 0.085万股 |
注:剩余的0.08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如下:
| 批次 | 归属日期 | 归属价格(前次调整后) | 归属数量 | 归属人数 | 归属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9月24日 | 27.78元/股 | 441,775股 | 180人 | 1,355,325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7.79万股。 | 因实施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28.28元/股调整为27.78元/股。 |
| 2026年1月28日 | 10,000股 | 1人 |
注:
、上述“归属日期”指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中,董事会秘书杨彪先生因其在审议归属条件成就的董事会召开前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杨彪先生在减持事项发生时尚未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避免短线交易行为,杨彪先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暂缓办理,并延缓至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5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中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3375万股,占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804.8706万股的1.2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5.8700万股,约占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804.8706万股的0.98%,占2025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21.4675万股,约占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804.8706万股的0.24%,占2025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1名调整为194名。前述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调整分配至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将全部作废,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107.3375万股调整为105.56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5.8700万股调整为84.45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4675万股调整为21.1125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34.20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194人,预留授予128人,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 25%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5年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7.00亿元或毛利达到5.20亿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9.00亿元或毛利达到5.90亿元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1.00亿元或毛利达到6.60亿元 | |
| 第四个归属期 | 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3.00亿元或毛利达到7.30亿元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9.00亿元或毛利达到5.90亿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1.00亿元或毛利达到6.60亿元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3.00亿元或毛利达到7.30亿元 | |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 第四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归属安排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绩效考核评分 | 合格 | 不合格 |
|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 10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3)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6日,公司对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6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5年7月14日 | 48.88元/股 | 84.4500万股 | 194人 | 21.1125万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调整后) | 授予数量(调整后)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 2026年6月16日 | 34.20元/股 | 29.5400万股 | 128人 | 0.0175万股 |
注:1、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4.45万股调整为118.2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1125万股调整为29.5575万股;
2、剩余的0.0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经调整,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为929,922股。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关于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
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27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473号):2025年公司实现毛利609,039,061.42元,符合归属条件。 | ||||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鉴于首次授予对象中29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1.5880万股(调整后)。本次拟归属的152名激励对象考核评分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100%,可归属数量为560,525股(调整后)。 | ||||
综上所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关于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
月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473号):2025年公司实现毛利609,039,061.42元,符合归属条件。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 鉴于预留授予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1.4020万股(调整后)。本次拟归属的47名激励对象考核评分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100%,可归属数量为134,862股(调整后)。 | ||||||||
综上所述,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关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
月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7年7月1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473号):2025年公司实现毛利609,039,061.42元,符合归属条件。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 鉴于首次授予对象中3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4.4160万股(调整后)。本次拟 | ||||||||
|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 归属的164名激励对象考核评分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100%,可归属数量为234,535股(调整后)。 |
综上所述,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和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为929,922股,应按照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上述归属期的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
2024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
560,525股
3、归属人数: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
19.13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可归属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
| (调整后,股) | 票总量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杨彪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56,000 | 14,000 | 25.00% |
| 孙顺根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35,140 | 8,785 | 25.00% |
| 郜小茹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16,240 | 4,060 | 25.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49人) | 2,134,720 | 533,680 | 25.00% | ||
| 合计(152人) | 2,242,100 | 560,525 | 25.00% | ||
注:1、上述表格已剔除离职人员的授予及归属情况;
2、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该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徐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预留授予日:
2025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
134,862股
3、归属人数: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
19.13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杨彪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23,240 | 6,972 | 30.00% |
| 孙顺根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10,220 | 3,066 | 30.00% |
| 郜小茹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23,380 | 7,014 | 30.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44人) | 392,700 | 117,810 | 30.00% |
| 合计(47人) | 449,540 | 134,862 | 30.00% |
注:1、上述表格已剔除离职人员的授予及归属情况;
2、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首次授予日:
2025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
234,535股
3、归属人数: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
34.20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孙顺根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23,800 | 5,950 | 25.00% |
| 郜小茹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23,800 | 5,950 | 25.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62人) | 890,540 | 222,635 | 25.00% | ||
| 合计(164人) | 938,140 | 234,535 | 25.00% | ||
注:上述表格已剔除离职人员的授予及归属情况。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相关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相关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上述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
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归属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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