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视声智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为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适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董事成员数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一一八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1名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任、更换及备案程序等相关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一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1名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任、更换及备案程序等相关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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