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武汉天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邓玲玲女士主持本次 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2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11,369,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59%(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本次 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3,104,63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共11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08,264,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33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1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529,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2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 数量为9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10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437,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4%。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288,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2%;反对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4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5%;反对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7%;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291,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51,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289,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6%;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50,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2%;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
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26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9%;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29,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1%;反对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6%;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291,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反对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51,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反对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庞冠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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