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联发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恒联路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志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41,382,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9,588,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1,7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10,448,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653,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1,7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4%。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0,340,165 | 99.2626% | 1,042,400 | 0.7373% | 100 | 0.0001%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406,065 | 90.0226% | 1,042,400 | 9.9765% | 100 | 0.0010%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0,336,765 | 99.2602% | 1,042,800 | 0.7376% | 3,100 | 0.002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402,665 | 89.9900% | 1,042,800 | 9.9803% | 3,100 | 0.0297%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0,337,165 | 99.2605% | 1,042,400 | 0.7373% | 3,100 | 0.002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403,065 | 89.9938% | 1,042,400 | 9.9765% | 3,100 | 0.0297% | |||
| 3.00 |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0,335,465 | 99.2593% | 1,044,100 | 0.7385% | 3,100 | 0.002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9,401,365 | 89.9776% | 1,044,100 | 9.9928% | 3,100 | 0.0297% |
上述提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提案1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辉律师、郑壮律师
3、结论性意见: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8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