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科泰电源: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 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2 月13 日至2026 年 8 月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自然人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 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 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 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并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了登记管理。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本次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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