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康泰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8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9 月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8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222 号康泰集 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伟民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15,317,1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136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462,5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45%。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87,654,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6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662,49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7%。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3,728,26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917%;反对1,549,06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006%;弃权39,7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873,6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25%;反对1,549,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4%;弃权39,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王佳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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