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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导读:戴维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1,928,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5.81%)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再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8日-2027年1月7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8,6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再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类型持有股份的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陈再宏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含首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含首发);董监高;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31,928,20045.81%

陈再宏先生与陈再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再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32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0.25%。陈再宏先生与陈再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2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8,6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8日-2027年1月7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陈再宏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再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陈再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5、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再宏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再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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