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虹能源: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1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询函》”),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并要求在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 具体详见北交所官网(www.bse.cn)“发行上市”之“审核项目动态”之“再融 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与中介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问询函》 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问询函》进行回复。鉴于问 询回复编制期间,公司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核查工作量较大,为切 实做好回复工作,公司拟向北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 延期时间不超过20 个工作日。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完 成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 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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