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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导读:广发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广发C2

债券简称:22 广发C4

债券简称:24 广发C1

债券代码:148086

债券代码:148122

债券代码:14856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平安

平安证券

PING AN SECURITIES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 座第22-25 层)

2026 年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广发证券”或“公司”)出具的公告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2 广发C2”、“22 广发C4”、“24 广发C1”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 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一)修订情况

2026 年8 月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议案,修订《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根据《公司章程》统一将制度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删去“监事会”“监事”等有关表述,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修订制度相关条款。具体请见 2026 年8 月2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法律法规最新规定,对公司治理、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平安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平安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 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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