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6 广发D5
债券简称:26 广发D4
债券简称:26 广发D3
债券简称:26 广发D2
债券简称:26 广发D1
债券简称:25 广D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HUATAI UNITED SECURITIES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B7 栋401)
2026 年9 月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出的承 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公 司”)发行的“26广发D5”(债券代码:524776.SZ)、“26广发D4”(债券代码: 524701.SZ)、“26广发D3”(债券代码:524700.SZ)、“26广发D2”(债券代码: 524665.SZ)、“26广发D1”(债券代码:524639.SZ)、“25广D13”(债券代码: 524462.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上债券以下简称“相关债券”),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 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现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情况
2026 年8 月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议案,修订《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根据《公司章程》统一将制度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去 “监事会”“监事”等有关表述,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修订制度相关条款。具体请见2026 年8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
三、影响分析
本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法律法规最新规定,对公司治理、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交易所市 场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6广发D5”(债券代码:524776.SZ)、“26广发D4”(债券 代码:524701.SZ)、“26广发D3”(债券代码:524700.SZ)、“26广发D2”(债券 代码:524665.SZ)、“26广发D1”(债券代码:524639.SZ)、“25广D13”(债券
代码:524462.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本次修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华泰联合证券后续 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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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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