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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伊戈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8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9 月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8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君华大道212 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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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2 人,代表股份146,052,28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815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22,582,924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079,9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 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419,503,024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137,568,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2.79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5 人,代表股份8,484,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22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9 人,代表股份11,584,71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 人,代表股份3,100,65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39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5 人,代表股份8,484,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224%。

(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145,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93%;反对841,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 弃权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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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78,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41%;反对841,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4%;弃权6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叶长城、洪英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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