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城发环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证券简称:城发环境编号:2026-03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新民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股份421,810,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9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1,979,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4.16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9,831,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投票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拟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17,507,206 | 98.9799% | 3,858,475 | 0.9147% | 444,510 | 0.1054%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5,528,060 | 56.2306% | 3,858,475 | 39.2479% | 444,510 | 4.5215% | 0 | 0% | |||
| 2.00 | 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18,244,516 | 99.1547% | 3,129,275 | 0.7419% | 436,400 | 0.1035%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265,370 | 63.7305% | 3,129,275 | 31.8305% | 436,400 | 4.4390% | 0 | 0% | |||
| 3.00 |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18,243,716 | 99.1545% | 3,129,275 | 0.7419% | 437,200 | 0.1036%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264,570 | 63.7223% | 3,129,275 | 31.8305% | 437,200 | 4.4471% | 0 | 0% |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17,363,956 | 98.9459% | 4,417,235 | 1.0472% | 29,000 | 0.0069%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5,384,810 | 54.7735% | 4,417,235 | 44.9315% | 29,000 | 0.2950% | 0 |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亚强、孟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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